3月1日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可用(3月1日起,微信、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怎么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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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起,微信、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怎么办: 还在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商家可以申请商家收款码使用,这样可以享有更多的权益。
央行2021年10月印发《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》
通知要点:
限制个人收款码(即个人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)远程收取运营款项。
对经营活动特征明显的个人,对其收款码(支付宝二维码、微信二维码)进行分类管理,区分个人和特殊商户。有经营活动的,属于特商范围。终端机构应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(公司支付宝二维码,公司微信二维码),严格按照商户条码管理收付款。特殊商人。
结论:即个人收款码(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)不得用于业务收款。
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。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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